发布时间:2019-07-3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连平隆街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连平隆街加油站(以下简称“隆街加油站”或“该加油站”)成立于2006年05月15日,取得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3787977500C,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营业场所:连平县隆街镇中心坝开发小区;负责人:曾博;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日用品、包装食品、饮料零售(由油站附设便利店经营)、卷酒零售。 该加油站于2015年9月15日取得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河安经(甲)字﹝2015﹞YP2711),于2015年7月28日取得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44P20147号)。 由于该加油站建设和经营时间较长,设施残旧,为提高设备设施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连平隆街加油站在原址基础上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改建前为三级加油站,设置有汽油罐30m3×2个,柴油罐30m3×2个;本次改建按三级加油站标准建设,将原有地下油罐区的4个油罐清洗干净后迁走,在现址重新埋设4个SF双层油罐(其中95#汽油罐30m3×1个,92#汽油罐30m3×1个和0#柴油罐30m3×2个,折合汽油总容积为90m3);更换4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卡机联运,油气回收型);同时对工艺管道系统进行更新;站内包括站房及附属设施等利旧。改建后加油站总容积为90m3(柴油储罐折半计算),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油罐总容积V≤90m3,且汽油罐容积V≤30m3,柴油罐容积V≤50m3,隆街加油站改建后加油站级别仍为三级,安装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分散式)。 该加油站建设工程于2017年12月4日取得广东省河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广东省河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河源市成品油“十三五”发展规划编码68#、70#、80#、155#等4个加油站改建规划确认的复函》(河经信函[2017]726号),并已取得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査备案告知书》(河安监危化项目备字〔2018〕5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告知书》(河安监危化项目备字〔20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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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张惠球 | 1500000000301697 | AG00207648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何新华 | 1700000000201000 | 0070791 |
覃敏锋 | 1700000000301579 | / | |
技术负责人 | 李会武 | 1700000000100178 | 0024099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佩琪 | 1500000000301878 | AG00246977 |
报告审核人 | 张 懿 | 0800000000102741 | 0006613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何新华、覃敏锋、张惠球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8 年5月4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勘查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公用工程等情况。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10月30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