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中油油站经营有限公司鼎湖泰和二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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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肇庆市高要区中油油站经营有限公司鼎湖泰和二加油站原名为高要市中油油站经营有限公司泰和二加油站,营业场所位于鼎湖区坑口民乐桥东侧,成立于2001年10月12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为:零售柴油、汽油等。 泰和二加油站于2017年7月4日取得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44H20327号);于2016年8月16日取得肇庆市鼎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肇鼎危化经字[2016]000003号),有效期至2017年11月27日,许可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备注:二级加油站,其中汽油罐30m3×2个,柴油罐50m3×2个);其防雷设施经检测合格,取得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广东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合格证》(N0.0095986);其消防设施经验收合格,持有肇庆市公安消防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肇公消验字[2011]第00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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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何新华 |
1700000000201000 |
0070791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惠球 |
1500000000301697 |
AG00207648 |
黄佩琪 |
1500000000301878 |
AG00246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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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0082174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0082204 |
报告审核人 |
张 懿 |
0800000000102741 |
0006613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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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何新华 张惠球 黄佩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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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7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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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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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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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