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山市小榄镇广隆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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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山市小榄镇广隆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广隆公司”或“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08月12日,住所: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兴隆工业区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广隆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粤中安经(乙)字[2014]0197号),有效期至2017年3月10日,许可经营范围:氧气(22001)、乙炔(21024)、氩气(22011)、二氧化碳(22019)、氮气(22005)。经营方式: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门店经营)。广隆公司从上次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来,其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没有改变,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安全状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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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张惠球 |
1500000000301697 |
AG00207648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何新华 |
1700000000201000 |
0070791 |
黄佩琪 |
1500000000301878 |
AG00246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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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0082174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0082204 |
报告审核人 |
张懿 |
0800000000102741 |
0006613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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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张惠球、黄佩琪、何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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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7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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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了解管理现状及其他企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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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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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