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7-30
建设(用人)单位名称 | 阳春市宏达特种钢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阳春市春城街道牛迳桥工业区 | 联系人 | 杨明声 | ||||
项目名称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阳春市宏达特种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取得了阳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81597488853E,名称:阳春市宏达特种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阳春市春城街道牛迳桥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郭彪,成立日期:2012年6月14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金属制品;废旧金属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阳春市宏达特种钢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流程由配料、粗炼、精炼、浇注钢坯、热轧、退火、酸洗、冷轧等八个流程组成。 | ||||||
现场调查人员 | 白军全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7.8.11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杨明声 | ||
检测、采样人员 | 辛文强、赵勇、刘智永、冯烈龙 | 检测、采样时间 |
收样日期:2017.09.25-27 检测日期:2017.09.26-30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杨明声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1)化学物质检测不合格项目为:酸洗房工作场所盐酸检测结果不合格。 2)噪声检测不合格项目为:炼钢区中频炉旁和精炼炉旁、热轧区热轧机旁和工业电阻炉旁、冷轧区冷扎机旁等工作场所噪声检测结果不合格。 3)高温及气象条件检测主要有以下不合格项目: (1)原料场叉车驾驶室、炼钢区中频炉旁、炼钢区精炼炉旁、热轧区热轧机旁、热轧区工业电阻炉旁、冷轧区冷轧机旁等工作场所高温检测结果不合格。 (2)原料场(平均32.3℃)、炼钢区(平均34.5℃)、热轧区(平均35.1℃)、冷轧区(平均33.1℃)、辅助单元(平均31.1℃)等温度>28℃,不符合要求。 4)其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分类,用人单位生产行业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炼钢,综合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用人单位”。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