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江门市中新化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用人)单位名称

江门市中新化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那伏村元洲背

联系人

林宝萍

项目名称

江门市中新化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江门市中新化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那伏村元洲背,是江门市中新集团公司旗下子公司之一,公司投资5亿元在新会区沙堆镇那伏村元州背开发打造危险化学品生产专区和化工交易市场等项目。

现场调查人员

金阳阳、朱干

现场调查时间

2018.5.20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宝萍

检测、采样人员

蹇纯、肖文钦、陈运平

检测、采样时间

2018.7.2-4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宝萍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二氧化钛粉尘、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丁醇、丁酮、正己烷、戊烷、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正丁脂、工频电场、噪声。各工种接触的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未超标。

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1)用人单位应严格把控原料采购,保证使用的原辅料不含苯等高毒物质;(2)包装工位距离分散和研磨岗位较近,易受到其产生的有毒气体影响,且包装工位设置在车间门口附近,当包装工位处于自然通风的下风向时,包装时逸散的有毒气体也影响其他岗位人员,建议在现有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将包装工序单独设室,或设置可移动式抽风装置;(3)车间已设置的通风除尘装置应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能正常运行,有效的起到防护效果。

个体防护:管理人员应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个人防护用品方面应强调使用针对有机气体等化学毒物的气体滤毒盒,设定好更换周期。

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在今后的职业健康检查中对漏检项目予以补充,及时安排员工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需复查的人员按照要求安排复查,对于存在职业禁忌证的人员应及时安排调岗。

应急救援:(1)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2)在甲类仓库门口增设喷淋洗眼装置;(3)洗眼喷淋器处设置清晰的标识;(4)定期检查与维护应急救援设施,确保其能正常运行使用。

职业卫生管理:(1)补充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告栏的设置主要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 号)的要求进行,参照表13-2。

(2)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 号)的要求进行,并做好培训记录及档案,具体详见表 13-3。(3)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在当地安监等部门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时及时参与培训并取证。(4)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 [2013]171 号)的相关要求,建立专门的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内容参照表13-4。(5)在本次现状评价后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上报安监部门备案取得回执。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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