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2-04
建设(用人)单位名称 |
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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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南沙三期码头西南侧 |
联系人 |
杨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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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一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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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属下从事综合物 流服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以原广州港集团货运有限公司为主体,整合集团公司物流板块资源,与广州港集团属下的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港隆报关公司、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埔港报关公司、能发货运服务有限公司等整合而成,于2007年10月9日正式挂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在册员工206人。 主要经营国际国内货运代理,国际国内船舶代理,水陆运输。代办业务有装卸、仓储、订舱、集装箱拼装拆箱和洗修、报关、报检、报验、质押监管。公司在昆明、长沙、衡阳、贵阳、钦州等地设立办事机构和无水港,实现内陆与广州港货物运输无缝衔接。公司在广州新沙、新港、黄埔、南沙等各个港区均设有业务点,形成了辐射南北航线、覆盖广州港区的物流网络。 2017年1月,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为了公司的发展,计划成立“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经多方努力,于2017年2月15日,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017-440115-59-03-000948,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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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胡仁友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7.6.25 |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杨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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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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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采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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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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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预评价未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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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四)仓储业中的(2)“其他仓储业”,风险分类为较重。综合分析,可判定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 拟建项目部分工艺自动化程度高,但绝大多数作业人员在座椅进行手工操作,操作台应按照人机工效学要求设计,以控制作业人员因长期使用不符合人机工效学设计的设备或工具导致的工作效率下降,下背痛、腕管综合征、颈肩腕综合征等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生。 (2) 拟建项目工程外包前,需明确告知待承包企业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信息,并确认该承包企业具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工程外包后,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外包单位的监督,督促其建立、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台帐,并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如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职业健康监护等。 (3) 根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进行自检,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日常检测与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治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4) 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职业病危害的浓度/强度。 (5) 拟建项目如果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也会同时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6)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根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结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7)在动工建设前,应当组织技术人员,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8)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依法取得行政部门认证的相应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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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通过审查并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