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白田村山子尾石场

日期: 2018-12-04

建设(用人)单位名称

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白田村山子尾石场

地理位置

山子尾石场位于河源市城区233°方位,直距约9km,行政区划隶属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4°38′27″~114°38′40″、北纬23°40′55″~23°41′08″。

石场有约4km水泥村道(路面宽约4m)与国道(G205)线连接,至河源市区约13.5km,国道(G205)往南约500m与惠河高速公路城南出入口相接,往北沿河梅高速公路可到梅州、汕头等地,往南可到惠州、广州等地,交通十分便利。

联系人

黄锐堂

项目名称

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白田村山子尾石场

项目简介

山子尾石场现有员工12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经济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隶属源城区源南镇管辖。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白田村山子尾石场(以下或简称为山子尾石场)采矿权人为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白田村山子尾石场,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白田村山子尾石场成立于2006年3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2L141960511,住所为源城区源南镇白田村;法定代表人黄锐堂;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建筑用安山岩开采及销售。

山子尾石场由河源市国土资源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2012年7月26日取得源城区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新采矿许可证,证号:C4416002009057130023352,矿区面积0.0878km2,开采深度为+300m~+100m,有效期为2012年7月26日20日至2022年7月26日,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用安山岩,生产规模为5万立方米/年。

2013年3月25日取得了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131602101210021。

山子尾石场产品为建筑用安山岩,主要销售当地使用。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7号令)及相关要求,矿山需要完成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工作,因此特委托我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检测及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朱  干

现场调查时间

2017.11.30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黄锐堂

检测、采样人员

杨庆龙

检测、采样时间

2017.12.18-2017.12.20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黄锐堂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粉尘(矽尘、水泥粉尘)、噪声、夏季高温。

检测结果:噪声全部合格。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白田村山子尾石场在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根据现场检测、职业卫生调查和体检结果综合判断,该石场生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矽尘、噪声,目前得到了初步控制,今后应进一步加强生产场所对矽尘、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控。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对应措施与建议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1)加强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定防护设施的相关维护保养规定。

(2)企业应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在操作规程中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要求。

(3)组织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专(兼)职管理人员参加安监部门举办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4)做好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制定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要求、各岗位操作规程、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危害强度(浓度)、防护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操作技术等。

(5)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完善相应职业卫生档案,具体档案包括: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6)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7)在采场、破碎生产线醒目的位置设立相应公告栏、告知牌、警示标志,定期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建议石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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