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阳春市春湾镇井坑石灰岩矿

日期: 2018-12-04

建设(用人)单位名称

阳春市春湾镇井坑石灰岩矿

地理位置

矿区处于丘陵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最高海拔标高为335.18m,矿区最低为东面的山沟,海拔标高为119.32m,矿区内地形出露标高最高335.18m   (西南角),最低147.85m   (东面),最大高差187.33m,一般标高为190~280m。地形切割一般,山坡一般坡度在15°~30°,局部见大于35°。

矿区中部有一条小山沟,常年干枯,仅雨季有少量流水,无地表水系流经矿区。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为海拔标高58.1m。区内植被发育。

联系人

梁海青

项目名称

阳春市春湾镇井坑石灰岩矿新建年产52.4万吨石灰岩露天开采项目

项目简介

阳春市春湾镇井坑石灰岩矿(以下简称“该项目”)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阳春市春湾镇,企业负责人为梁海青。矿山设定劳动定员43人,采用间断工作制度,年工作280 天,每天一班作业,8h/班。

矿山于2016年11月24日获得由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417002016117130143368,开采矿种为石灰岩,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为52.4万t/年,核准矿区面积为0.1274km2,开采深度由+335m~+160m标高,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6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4日。

该矿属于新建项目。

本矿采用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拓方式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矿山需履行新建项目“三同时”手续。

该项目已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定性为“严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

并于2017年5月编制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令)的要求,2017年12月19 日,阳春市春湾镇井坑石灰岩矿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朱干

现场调查时间

2017.12.20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梁海青

检测、采样人员

黎明豪

检测、采样时间

2018.1.15-2018.1.19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梁海青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石灰石粉尘、夏季高温、化学毒物

检测结果:工作场所潜孔钻机操作岗、破碎场卸矿口及破碎机操作岗噪声检测结果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噪声接触限值。

潜孔钻机操作岗作业过程中噪声来源主要是潜孔钻机钻头在压缩空气的推动下与岩体高速切割形成的噪声,同时操作人员因为需要更换钻杆不能远离设备,造成人员接触噪声超标;破碎工巡检过程中噪声来源主要是反击破碎机破碎矿山时产生的噪声,巡检人员巡检工程中不能避免会经过高噪声区域,造成人员接触噪声超标。

其他岗位部分噪声的检测结果未超过限值但大部分超过80dB(A),属于噪声作业岗位。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确认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

(2)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环节为采矿工艺中的潜孔钻机、装载机、破碎筛分设备进行生产作业时等环节。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因素为采矿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以及在夏季露天作业是接触到的夏季高温。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措施为加强个体防护,保证驾驶室、控制室密闭并定期清扫、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

(3)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该项目矿区平面布置、竖向布置等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建议:(1)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等采矿设备以及破碎站控制室的门窗应保持完整和密闭;定期检查和清理驾驶室和控制室的空调过滤器,确保其相应岗位的室内粉尘浓度符合要求。

(2)凿岩机操作员进行现场操作作业时,工人尽可能在上风侧操作;当受边坡影响较大时,可在作业点设置局部送风扇,操作人员可在送风向的上风向进行作业。

(3)炎热夏季,适当缩短洒水作业时间间隔,使运矿公路和采矿面始终保持一定湿度,避免产生扬尘;若受边坡影响较大时,破碎、装载作业前应对采矿面和矿石先行洒水,以减少破碎和装载作业时产生大量扬尘。

(4)建议增设加强空气湿度类型的防护设备(如雾炮)促进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扬尘凝降,达到全面降尘的效果。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通过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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