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临时排土场(变更)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日期: 2024-12-0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临时排土场(变更)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由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换发了《营业执照》,成立日期:2006年4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91008403U,法定代表人:黄浩祥;企业住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象新村南蛇形山侧自编1号首层;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2006年4月1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银象石场于2019年5月12日取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401002009057120017868,采矿权人: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从化鳌头镇象新村南蛇形山侧自编1号首层;有效期限为2019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2日,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生产规模:100.00×104m3/a;矿区面积:0.3002km2;开采深度:+218m至0m。

银象石场现持有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7月19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FM应急许证字[2024]Aa009II4,许可范围:露天建筑用花岗岩开采(生产规模:100万立方米/年);主要负责人:黄浩祥;单位地址:广州市从化鳌头镇象新村南蛇形山侧自编1号首层;有效期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7年7月22日。

项目结论

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临时排土场(变更)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程序及实施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安全设施已按设计完成,使用有效,符合《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排土场专项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安全管理满足排土场安全生产需要;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朱干

1700000000201010

44090067134

组员

王美芳

1600000000301393

--

李尚英

S011044000110191001048

44060010710

王程媛

S011044000110192002585

44150170357

杨新

0800000000205521

44060010991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技术负责人

白军全

S011044000110191001099

42070028239

过程控制负责人

鲍丹

1700000000100177

--

报告审核人

王永杰

S011044000110192002839

44180176461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朱干

1739925613617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4322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111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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