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1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汕梅高速是广东省东北部南北货运的重要通道,联通粤赣闽三省,承担着粤东北地区综合枢纽(机场、铁路、港口)集疏运通道功能。汕梅高速改扩建项目为四车道改八车道的改扩建工程,扩建后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项目起于与S17揭普惠高速交叉的揭阳枢纽互通,途经揭阳市揭东区、梅州市丰顺县、兴宁市、梅县区,终于与G25长深高速、S12梅龙高速交叉的程江枢纽互通,总里程87.564公里。其中,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59.863公里,梅州程江至畲江段27.701公里。 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项目是广东省天然气主干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四个子项目组成,分别为惠州-海丰干线项目、海丰-惠来联络线项目、揭阳-梅州支干线项目及惠州-河源支干线项目。其中,揭阳-梅州支干线迁改段位于广东省管网揭阳站与梅州站之间,管材为直缝埋弧焊钢管﹐管径为D610mm,一般段壁厚为10.5mm,热煨弯管璧厚为12.7mm,设计压力为9.2MPa,钢级为L450M,采用加强级3PE防腐,设计年输量:19.4亿方每年,输送介质为天然气。 本次项目迁改地点位于梅州市丰顺县下科西南侧,改扩建汕梅高速里程K91+890处,新建管道自迁改起点向北顶管穿越新建高速,然后向西北敷设与原管道相连。由于新建高速路基段对现有管道形成压覆,且高速挖方段位于现有管道正上方,动土点距管道不足5m,不符合规范要求,为保障汕梅高速改扩建项目的顺利建设,同时确保管道安全稳定运行,拟对与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冲突的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揭阳-梅州支干线项目进行迁改。 本报告主要针对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以下简称“该工程”)进行评价。该工程迁改起点位于原管道MZFS354号桩北侧,新建管道由起点向北顶管穿越规划高速路基,再向西北敷设最后与原管道连接,接点位于原管道MZFS358号桩北侧。新建管道水平长度约385m,原管道长度为355m,长度增加30m,对原管道进行开挖拆除。迁改段管径与原管道保持一致。根据现场踏勘、周边环境以及高后果区识别,迁改段设计系数取0.6。直管段、冷弯弯管选用钢管为:φ610mm×11.1mm L450M直缝埋弧焊钢管,热煨弯管采用φ610mm×12.7mm L450M直缝埋弧焊钢管。 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改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三届主席令第八十八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改)、《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应急规〔2023〕2号)、《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4〕19号)的要求,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公司”)受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 ||
项目结论 |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在管道路由、管道选材、工艺设备、防腐等设计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油气管道建设、运营的标准、规范,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安全风险可控,项目建成或实施后能安全运行。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评价项目组成员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郭驰毅 |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李雨田 | 1600000000301523 | / | |
赵宇明 | 1700000000301680 | 44180201227 | |
王晓波 | 0800000000205301 | 10050010167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佩琪 | S011044000110192002651 | 44180176458 |
报告审核人 | 任占凤 | 1600000000201150 | 44070034990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高 义 郭驰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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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4年7月24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8月9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