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建设项目(一阶段)安全验收评价

日期: 2024-10-1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建设项目(一阶段)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曾用名:南雄市佳得利化工科技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25日,在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82686373089K,法定代表人:杨右宾,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住所:南雄市珠玑工业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原在南雄市精细化工园(南雄市精细化工园;营业执照地址:南雄市珠玑工业园;投资备案证地址: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同一处)内投资建设年产1400吨胶黏剂、200吨稀释剂、100吨洗油、180吨改性树脂及300吨水性涂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已取得《关于同意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胶黏剂、200吨稀释剂、100吨洗油、180吨改性树脂及3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立批准的复函》(韶府函〔2011〕79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立批准书》(韶安监管〔2011〕97号);原项目主体建(构)筑物已于2015年6月建设完成,安全设施已于2016年竣工验收并正式投产,至2019年9月7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换证一次(有效期为:2019-09-07至2022-09-06)。
该公司因经营市场情况变化及自身业务发展,在原厂区,利用已有建筑并改建部分建筑和设施,投资年产1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已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9-440282-04-01-815062),原项目产品不再生产。依据该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针对中间产品“DMC”,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2022.4.25日出具)、《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该项目产品(含中间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联合公告2013年第9号)纳入的危险化学品,故该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该项目由陕西汇丰应急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出具《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由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出具《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该公司经市场调研及从生产成本角度考虑后,暂先建设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建设项目(一阶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即该项目生产二甲基硅油(12000t/a)的相关工艺设备设施暂不配置,现阶段厂区内只生产毛油(12150t/a)、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DMC,12050t/a)两种中间产品,将中间产品发外,经外单位生产二甲基硅油,本项目的工艺设备设施按中间产品所需进行配置。
目前,本项目已完工,设备设施已安装并调试完毕,各项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落实并运行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7号修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公司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结论 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能贯彻落实初步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设施、设备运行状况正常,配套的安全设施、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张惠球 S011044000110192002642 44180175999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雨田 1600000000301523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杨  戆 S011044000110193002073  
袁景辉 0800000000303906 /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180176423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张惠球、李雨田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2年12月28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6月2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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