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龙门县大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亿龙加油站

日期: 2024-10-1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龙门县大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亿龙加油站
项目简介 龙门县大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亿龙加油站(以下简称“亿龙加油站”或“该加油站”)成立于2018年12月29日,负责人黎运豪,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住所位于龙门县龙潭镇新屋村铁马公路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4MA52Q0WJ92,主要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便利店业务;食品经营;销售;日用百货,配车零配件;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于2021年9月24日取得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44L60536号),有效期至2026年5月31日;该加油站于2024年5月11日取得龙门县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粤龙危化经字〔2024)000005号),有效期至2024年5月16日,该加油站为二级站(其中汽油罐40m3×3,柴油罐40m3×1);其防雷设施经检测合格,取得惠州市气象服务中心出具的《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粤雷检〔2024〕LV-2-0032号),下次检测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前;于2020年04月03日取得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龙住建验字[2020]第0004号)。
亿龙加油站总储存能力为140m³(其中40m³汽油储罐3个,40m³柴油储罐1个,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油罐总容积90m3≤V≤150m3,且单罐容积≤30m3,属于二级加油站。
亿龙加油站从上次换证至今,经营场所、储存设施等未发生改变,由于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179号)及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受亿龙加油站有限公司的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该加油站安全现状进行评价。
项目结论 龙门县大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亿龙加油站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2015年7月1日实施)的要求,具备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郭驰毅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杨  戆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袁景辉 0800000000303906 10050006949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佩琪 S011044000110192002651 44180176458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高  义  郭驰毅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4年3月18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5月2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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