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宙邦化工氨溶液生产线扩产 安全评价报告

日期: 2024-08-1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宙邦化工氨溶液生产线扩产
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1.建设单位: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宙邦化工氨溶液生产线扩产。
3.建设地点: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C-3。(该项目在不新增建构筑物和改造现有建构筑物的前提下,拟在该公司南厂区现有乙类厂房东部一层和二层内实施。)
4.项目主要内容:购进冷冻机、氨水储槽等设备23套,项目完成后,预计氨溶液年产能可从50吨提升至10000吨。
5.项目总投资:3430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为3430万元。
项目结论 1.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中毒和窒息、火灾和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主要有害因素为:化学因素。
2.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和窒息、火灾和其他爆炸、容器爆炸、化学因素。
3.该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为:1)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必须遵循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方针;2)该项目属于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应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4.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并严格实施后,其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5.该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公布,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粤应急规〔2023〕2号)、《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6.该项目建成后能够安全运行,其安全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姚  仁 S011044000110192002765 44220307995
评价报告编制人 丁  禹 1700000000200529 52110111059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袁景辉 0800000000303906 /
杨  戆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郭驰毅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姚仁、丁禹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2年11月12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资料收集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1月2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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