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8-1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惠州凯美特液体二氧化碳生产线扩产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1.建设单位: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惠州凯美特液体二氧化碳生产线扩产; 3.建设地点: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J4地块; 4.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新干冰厂房,新购原料气管道、供电设备、水冷却器等设备共计14台,新增一条10万吨液体二氧化碳生产线及新建变配电室、一条6km原料气管道,同时淘汰老旧落后压缩机3台、供电设备1套及附属老旧容器。项目完工后,预计液体二氧化碳年生产能力可从10万吨提升至20万吨。 5.项目总投资:35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374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25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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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论 |
1.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主要有害因素为:化学因素。 2.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学因素。 3.该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为:该项目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必须遵循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方针。 4.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并严格实施后,其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5.该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公布,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应急规〔2023〕2号)、《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6.该项目建成后能够安全运行,其安全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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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姚 仁 |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44220307995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袁景辉 | 0800000000303906 | / | |
杨 戆 |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郭驰毅 |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 |
报告审核人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姚仁、高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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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年11月28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资料收集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6月6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