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鑫双利(惠州)树脂有限公司10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日期: 2024-06-14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鑫双利(惠州)树脂有限公司10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鑫双利(惠州)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2月8日,在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97775021R,法定代表人:宋建伟,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投资、非独资),注册资本:捌仟捌佰玖拾玖万元人民币,住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区M1地块,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不饱和聚酯树脂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国家专控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危险化学品及国家专项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从事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和销售,于2021年10月29日取得由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粤惠危化生字〔2021〕0087号,有效期至2024年3月18日,许可范围:生产场所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区M1地块(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许可品种: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闭杯闪点≤60℃],不饱和聚酯树脂。
该公司自2021年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状况良好。为满足客户对产品性能的需求,该公司对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进行了调整,增加了20种原辅材料(其中危险化学品2种,非危险化学品18种),经调整原辅材料后,生产工艺、产品种类、产品产能、生产设备设施均未发生变化。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修改)、《关于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1]4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需进行安全评价。为此,该公司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公司”)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结论 鑫双利(惠州)树脂有限公司的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修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该公司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修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要求。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雨田 1600000000301523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杨  戆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袁景辉 0800000000303906 /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180176423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姚  仁 S011044000110192002765 44220307995
  黄俊华 S011044000110192002667 44180176459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高义、李雨田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3年8月9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1月3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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