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6-14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地铁祈广区间并行段大鹏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工程祈福站-广州南站区间( 以下简称“祈广区间”)地铁隧道在YDK42+170~YDK42+770范围内位于大鹏公司天然气管道(GZS-15-Z-0021号桩+2m-GZS-15-Z-0026号桩+3m)线下方(地铁隧道在大鹏公司天然气管道投产之后建设),与在役大鹏公司天然气管道并行约600m,隧道位于管道正下方,隧道底距离地面约21m,隧道与管道竖向净距为18至19.5m,参考《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技术及管理规定》(国能油气(2015)392号)第三章第十八条2款“埋地管道距邻近铁路线路轨道中心线的净距不应小于25m”的要求,管道与地铁平行间距不满足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综二计划[2021]192号文件要求,需尽快实施受影响段管道迁改,以确保地铁及管道安全。 地铁祈广区间并行段大鹏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位于番禺区钟村街道,迁改起点位于新光快速路和广明高速交叉口西侧,穿越金山湖中库和北库后,平行金山湖下库大坝向南敷设,再沿汉溪河北侧管理范围至兴业大道西,下穿汉溪河,再沿兴业大道路中绿化带向南埋设,迁改终点为福翠路和钟汉路交界处,迁改长度2.4km。迁改管道设计输气量10.5~25.9×104Nm³/h,设计压力9.2MPa,设计管径610mm,采用APIX65级钢质直缝埋弧焊钢管。 该工程于2022年7月15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穗应急危化项目(储存)安条审字〔2022〕第004号),并于2022年7月15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穗应急危化项目(储存)安设审字〔2022〕第002号)。于2023年12月26日完成试生产备案,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回执》(穗应急危化项目备字〔2023〕11号),试生产(使用)期限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3月26日。 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华晟公司”)受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的有关要求,对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地铁祈广区间并行段大鹏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通过对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际状况及安全管理状况的分析评价,检查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指导大鹏公司对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降低事故率、减少损失的目的。 本报告主要依照《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T3056-2019)要求,参考《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编制,在认真分析该项目技术资料、现场调研、安全措施落实分析的基础上,对该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经过综合分析以及现场核查等工作,编制完成了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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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论 |
本次安全评价结论为: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地铁祈广区间并行段大鹏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相关资质齐全,主体工程的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设备、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比较健全。 因此,本报告认为: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地铁祈广区间并行段大鹏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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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黄佩琪 | S011044000110192002651 | 44180176458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晓波 | 0800000000205301 | 10050010167 |
丁 禹 | 1700000000200529 | 52110111059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赵宇明 | 1700000000301680 | 44180201227 | |
杨 戆 |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齐向上 | S011044000110191001003 | 44180176423 |
报告审核人 | 任占凤 | 1600000000201150 | 44070034990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黄佩琪、丁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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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4年1月10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3月7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