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6-1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力森诺科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新增2套1.5tPVI涂工混合设备的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力森诺科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美嘉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日立化成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蔼司蒂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11日,在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34578195,法定代表人:TAKAKURA SHINJI(高仓慎治),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资本:4200万(美元),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新乐路9号,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降低原材料进口审批时间和运输成本,该公司拟在已建丙类车间的甲类生产区域内(混胶房)投资建设“新增2套1.5tPVI涂工混合设备的改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已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9-440112-04-02-430266。 该项目产品为改性双马来酰亚胺(以下简称:PVI或树脂预浸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2828,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是该公司生产最终产品(用于手机应用的印刷电路板的半固化片及覆铜板)所使用的原料之一,用于同车间内的混胶工序,混胶完成后再提供给下一道上胶工序使用,不作销售。 该公司属于冶金等工贸行业类型里的机械行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修改)的规定,无需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该公司不列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该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7号修改)执行,实行备查制度。 该项目新增设备后,未改变该公司的总平面布置,未改变除该项目外的其他生产区域平面布置和其他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所在的丙类车间用途未变,火灾危险性未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7号修改)、《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47号)的要求,该公司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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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论 | 力森诺科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新增2套1.5tPVI涂工混合设备的改建项目的外部条件、平面布置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落实评价报告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该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7号令修订)等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雨田 | 1600000000301523 |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杨 戆 |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 | |
袁景辉 | 0800000000303906 | /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齐向上 | S011044000110191001003 | 44180176423 |
报告审核人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高义、李雨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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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年9月21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5月6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