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6-1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惠州市金煌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惠州市金煌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从事C、D级成品批发经营业务,其烟花爆竹仓库区位于博罗县罗阳镇小金村龙屋鲁基排,库区占地面积13800m2,仓库总建筑面积为2900m2。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区有《仓库租赁合同书》。该烟花爆竹仓库区已取得原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惠州市气象服务中心对库区进行防雷检测,出具了合格的《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该烟花爆竹仓库区建有5栋单层的1.3级烟花爆竹仓库,其中仓库一~仓库四面积均为600m2,仓库五建筑面积为500m2,储存能力均为5.0t。库区总储存能力为25t。仓库一、仓库二储存爆竹,仓库三、仓库四、仓库五储存烟花。仓库一~仓库四4栋烟花爆竹仓库建筑面积均大于500m2,根据原《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第7.1.2条的规定,每个防火分区不大于500m2,企业于2018年在仓库一至仓库四的一侧空置一部分面积不储存烟花爆竹(不存在可燃物,不影响使用的防火分区),现已用实体墙隔离,使用面积小于500m2;根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第7.1.2条的规定,每个防火分区不宜大于500m2,三年来企业未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标准沿用原标准。5栋烟花爆竹仓库耐火等级均为二级,框架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轻质易碎结构屋面(轻质易碎部分的单位面积重量不大于1.5kN/m²),5栋烟花爆竹仓库均设有4个安全出口,门为外开式铁门(已静电接地及跨接),且设有挡鼠板。库房设有高侧通风窗,并在通风窗上设有铁丝网和栅栏。主要出入口设有人体静电导除装置。该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的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留有通道、跺距、墙距,设置了限高线2.5m。库区四周设置有高2.0m的实体围墙,最近处距离仓库大于5m。 该公司现有员工23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特种作业人员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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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论 | 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安全评价小组通过对惠州市金煌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安全现状进行深入的检查、辨识,分析和评价后得出如下结论:惠州市金煌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现状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2014〕44号,粤安监〔2015〕23号修改)、《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条件,符合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延期条件。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任占凤 | 1600000000201150 | 44070034990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尚英 | S011044000110191001048 | 44060010710 |
黄俊华 | S011044000110192002667 | 44180176459 | |
蔡义佺 | 1100000000301509 | / | |
郭学永 | 0800000000103805 | /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技术负责人 | 王利明 | 1800000000100183 | 15090063269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齐向上 | S011044000110191001003 | 44180176423 |
报告审核人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任占凤、黄俊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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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年9月8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月10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