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聚苯乙烯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日期: 2024-06-1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聚苯乙烯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原名为“惠州仁信聚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注册成立,2018年3月经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更名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邱汉周,注册资本14492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13005682533509);经营范围为聚苯乙烯生产、改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实业投资。
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企业,于2022年4月12日取得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粤惠危化使字[2022]000001号),许可范围为年产30万吨聚苯乙烯项目[包括南部地块的2014年8月建成投产的一期年产12万吨的2条通用级聚苯乙烯生产线(即1#和2#)、 2021 年11月 建成投产的二期年产18万吨的1条高抗冲(3#)和1条通用级聚苯乙烯生产线(4#)],许可品种为:苯乙烯[稳定的],年使用量为326460吨/年;有效期至2024年6月1日。
该公司上一次安全现状评价(2021年5月)以来,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状况良好;上次评价以来主要的变化为:(1)二期年产18万吨的1条高抗冲(3#)和1条通用级聚苯乙烯生产线(4#)于2022年3月验收,同时变更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2)北部厂区的仓储设施[包括成品仓D(不含包装间,丙类)、成品仓E(丙类)]2023年12月验收投入使用。正在施工的南部厂区三期生产装置、北部厂区的研发综合楼和成品仓D的包装间不在此次的评价范围。
 
项目结论 综上所述,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修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该公司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7号公布,[2015]第79号修正,[2017]第8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延期换证的要求。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黄俊华 S011044000110192002667 44180176459
评价报告编制人 姚  仁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袁景辉 0800000000303906 /
  杨  戆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180176423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丁  禹 1700000000200529 52110111059
技术专家 王利明 1800000000100183 15090063269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5月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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