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6-1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破碎生产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为“银象石场”)是一家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的矿山企业,行政区划隶属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管辖。 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由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新《营业执照》,成立日期:2006年4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91008403U,法定代表人:黄浩祥;企业住所广州市从化鳌头镇象新村南蛇形山侧自编1号首层;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2006年4月1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银象石场于2019年5月12日取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颁发的最新《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401002009057120017868,采矿权人为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有效期限为2019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2日,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生产规模:100.00×104m3/a;矿区面积:0.3002km2;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圈定而成,开采深度:由218m至0m标高。 银象石场一方面考虑到目前矿区内资源量有限,原破碎生产线存在压覆部分资源现象;一方面从矿山的长远规划出发,为矿山今后的发展预留破碎加工系统升级空间,经过研究决定拟将对原破碎生产线进行改建,于2019年11月29日取得了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440117-10-03-078655,其核准项目名称为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破碎生产线改建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改建一条破碎生产线系统,年开采规模100万立方米,产品为碎石骨料,项目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所有设备及堆料场需加建防尘降噪围蔽棚。 银象石场曾于2021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后因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于2023年1月11日取得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最新《安全生产许可证》,其编号为(粤)FM应急许证字〔2023〕Aa001Ⅲ1,许可范围为露天建筑用花岗岩开采(生产规模:100万立方米/年),核准主要负责人为黄浩祥,有效期为2021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2日。 银象石场曾分别于2020年12月编制了《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破碎生产线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1年5月19日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破碎生产线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21年7月由辽宁时越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破碎生产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该项目上述安全设施设计已通过专家审核并于2021年9月1日取得了《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破碎生产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该项目自取得上述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后于2021年9月12日正式动工。按照原设计工期是6个月(即截至2022年3月底)完成项目建设。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当时新冠疫情影响,人员和地区经常受到封控,使得施工人员无法正常作业,设备生产厂家无法正常按照合同的工期进行交货,所以只完成了部分建筑物施工和部分设备安装。因此银象石场于2022年1月,提前向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申请办理项目工期延期,计划将本项目的建设期延长一年,至2023年3月底。延期申请获批后,银象石场继续全力开展建设,但由于新冠疫情、资金、设备交付、天气等问题的影响,建设进度缓慢。特别是在2022年5、6月汛期期间连续下大雨和暴雨,项目无法施工,严重耽误工期;2022年10月开始至2023年2月期间,广州新冠疫情爆发,全城戒严和支援花都区、海珠区的疫情防控区,疫情封控使得施工作业无法正常进行,项目处于停工状态。正因上述种种原因从而导致银象石场不能2023年3月底前完成施工建设。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第二点“二、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三)严格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在批准的施工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确需延期的必须经原安全设施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同意,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逾期应当重新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程序。”的规定。银象石场在延期申请到期后(截至2023年3月底)决定根据相关要求对破碎生产线改建项目重新履行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并于2023年4月提交了重新办理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情况报告,计划重新履行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银象石场最终分别委托贵州汇和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编制完成了《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破碎生产线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委托内蒙古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编制完成了《安全设施设计》,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同时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3日出具了《关于广州市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破碎生产线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的函》。 银象石场取得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后,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河南省誉达工贸有限公司对破碎生产线改建项目进行工程施工,并委托德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至2023年12月12日工程完工,完工后银象石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银象石场出具了试运行报告,施工单位目前已出具施工报告、竣工报告、竣工图等,监理单位也出具了监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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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鲍 丹 | 1700000000100177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尚英 | S011044000110191001048 | 44060010710 |
王程媛 | S011044000110192002585 | 44150170357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王美芳 | 1600000000301393 | 44060010991 | |
杨 新 | 0800000000205521 | 44060010991 | |
技术负责人 | 白军全 | S011044000110191001099 | 42070028239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永杰 | S011044000110192002839 | 44180176461 |
报告审核人 | 朱 干 | 1100000000300397 | 44090067134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鲍丹、白军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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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了解项目情况,收集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3月1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