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2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山兴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山市西区彩虹综合能源站改建项目(加油部分) 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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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山兴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于2017年07月31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WXBQ683),住所位于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45号4楼10室(仅限办公场所使用),法定代表人:潘晓钟,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从事投资、建设和管理加气(油)站、气化站及相关基础设施;燃气经营;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燃气管道和设备安装;燃气工程设计服务;天然气家用器具制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销售天然气储运设备;天然气管道工程建筑;天然气相关设、设施租赁;国内贸易经纪与代理 (不含工商前置审批事项);零售:智能卡、日用百货、服装、五金制品、文体用品;食品零售;烟草专卖零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趋势以及自身发展需要,拟将中山兴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西区彩虹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改建为加油加氢合建站,合建站名称为:中山兴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山市西区彩虹综合能源站。该综合能源站项目已取得中山市西区街道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出具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用地已取得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选址已取得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山兴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山市西区彩虹综合能源站; 2)建设单位:中山兴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3)工程规模:拟在中山市西区LNG/L-CNG加气站项目上改建一座二级加油加氢合建站,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拆除原有LNG/L-CNG工艺设施,保留站房、罩棚及加注岛等辅助设施,重新布置加油设备,加油设备含3台30m3卧式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汽油罐,1台50m³卧式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柴油罐,6台三油品六枪加油机,1台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二期设置加氢设备。依据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50156-2021)表3.0.18等级划分属二级加油与高压储氢加氢合建站。 4)建设性质:改建项目; 5)建设地点:中山市西区翠屏路33号; 6)用地面积:4334.9㎡; 7)投资概算:1836.08万元;其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111.56万元; 8)劳动定员:设计定员18人,年工作天数为36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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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汝炜 | S011044000110193002203 |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 | |
姚 仁 |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 | |
袁景辉 | 0800000000303906 | /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齐向上 | S011044000110191001003 | |
报告审核人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高义、李汝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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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年8月11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了解企业其他情况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8月18 日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