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深圳市长深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深圳市长深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深圳市长深气体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横岗西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长深气体厂,以下简称“长深公司”)成立于2013年01月18日,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西坑富坑南街9号一层。长深公司主要经营工业气体,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卢金义,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工业气体经营业务,共有职工65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2人。厂内平面布置大致可分为办公区、发配电区、液化气体储罐区、气体充装及储存区、厂内员工宿舍楼及停车场区等区域。
长深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取得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深龙应急危化经(危)字〔2021〕005号,有效期至2024年1月24日,许可经营范围:二氧化碳(642)、丙烷(139)、乙炔(2629)、氧(2528)、氮(172)、氩(2505)、氦(929)、氩和二氧化碳混合物、氩和氦混合物,经营方式: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现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长深公司特申请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重新核发,各个品种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方式均保持不变;同时,申请增加经营氨(2)、氢(1648)、氖[压缩的或液化的](1584)、氪[压缩的或液化的](1237)、氙[压缩的或液化的](2200)、六氟化硫(1341)、四氟甲烷(2026)、氮和氢混合物、氩和氢混合物,新申请增加品种经营方式均为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深圳市长深气体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场所进行安全评价。华晟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安全评价小组,通过现场调研、标准和资料收集等工作,在对长深公司具体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重大危险源辨识,组织专家和安全评价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照安全检查表查找出长深公司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通过分析评价以及对长深公司隐患整改情况的验证结果,得出最终的评价结论,并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编写了《深圳市长深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为该公司进行安全管理提供依据,并为各级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项目结论 深圳市长深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赵艳艳 1600000000201113 /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美芳 1600000000301393 44180176306
  袁景辉 0800000000303906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杨戆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佩琪 S011044000110192002651 44180176458
报告审核人 董昌盛 1200000000200197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3年10月7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1月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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