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1-25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广州市从化鸿运加油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广州市从化鸿运加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运加油站”或“该加油站”)成立于2001年12月10日,法人代表陈志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城鳌大道东路113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8226280B,经营范围为:零售业(汽油、柴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鸿运加油站产权属该加油站自身所有,该加油站于2020年8月21日取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鸿运加油站于2020年10月27日取得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44A30108号),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1日;该加油站于2020年10月12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粤穗WH应急证字[2020]0482(12)),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一级加油站,其中:50m³汽油储罐2个,30m³汽油储罐2个,50m³柴油储罐2个,8台加油机),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1日;其防雷设施经检测合格,取得广州市气象公共服务中心出具的《广东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粤雷检〔2023〕GFAC-2-0089号),下次检测时间为2023年12月02日前;其消防设施于2020年取得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穗建消验字[2020]第010806号),检查结论:综合评定该工程(不含工艺设备)消防验收合格。 鸿运加油站总储存能力为210m³(50m³汽油储罐2个,30m³汽油储罐2个,50m³柴油储罐2个,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油罐总容积150m3<V≤210m3,且单罐容积≤50m3,属于一级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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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论 | 综上所述,广州市从化鸿运加油有限公司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2015年7月1日实施)的要求,具备延期换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杨 戆 |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 | |
袁景辉 | 0800000000303906 | /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郭驰毅 |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佩琪 | S011044000110192002651 | 44180176458 |
报告审核人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高 义 郭驰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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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年5月26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8月31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