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0-3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一期海傍段改线工程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由于海傍地铁站扩建和广州地铁3号线东延段的规划建设,对现有的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一期粤海-黄埔段运行造成影响。为满足地铁站规划建设和管道的安全运行,拟对上述被规划占压的管道段进行迁改。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一期海傍段改线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改线部分起点位于海傍地铁站东南方向约700m处,终点位于海傍西路与亚运大道辅路交叉处东南侧约30m,拟改线部分新建管道长度约1.664km。 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改(扩)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21] 第八十八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改)、《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应急规〔2023〕2号)、《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4〕19号)的要求,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公司”)受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华晟公司接到委托后,按照《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AQ/T3057-2019),参考《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在认真分析该项目技术资料、现场调研、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对该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经过综合分析计算以及现场核查等工作,编制完成了该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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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论 | 本次安全评价结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一期海傍段改线工程从安全生产角度在管线路由、管道选材、工艺设备、防腐等设计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油气管道建设、运营的标准、规范。项目建成或实施后能安全运行。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黄佩琪 | S011044000110192002651 | 44180176458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晓波 | 0800000000205301 | 10050010167 |
黄俊华 | S011044000110192002667 | 44180176459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赵宇明 | 1700000000301680 | 44180201227 | |
杨 戆 |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郭驰毅 |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 |
报告审核人 | 任占凤 | 1600000000201150 | 44070034990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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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年3月22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6月29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