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7-1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和平粤深钢气体有限公司和平县粤深钢实业有限公司空分配套生产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此次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和平粤深钢气体有限公司和平县粤深钢实业有限公司空分配套生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建设一套3300Nm3/h空分装置(氧3300Nm³/h,氮6000Nm³/h, 折算年产量为:氧气 33462t/a,液氧 518t/a, 液氮 54000t/a)。该项目以空气为主要原料,通过低温制冷分离出氧[压缩的]、氧[液化的]、 氮[液化的]等产品。 该项目原建设单位为和平县粤深钢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的主体工程已施工完毕,主要设备设施及相关安全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为进一步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现由和平粤深钢气体有限公司作为工业气体专业化运营公司进行运营,该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接受政府部门安全监管。 该项目生产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列号:2528)、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列号:172)属于危险化学品。按照《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587号建议的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建议[2022] 75号)文件,商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应急部针对“为非化工园区配套空分项目可不进化工园区且可外销自产产品的建议”答复:关于空分项目监管及外销自产产品,如由工业气体专业化运营公司为其他企业配套建设提供工业气体,则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依法取得相应安全许可的为非化工企业配套空分项目,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下,可外销自产产品。据此,该公司拟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受和平粤深钢气体有限公司的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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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论 | 和平粤深钢气体有限公司和平县粤深钢实业有限公司空分配套生产项目的安全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姚仁 |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44220307995 | |
丁禹 | 1700000000200529 | 52110111059 | |
杨戆 |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郭驰毅 |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 |
报告审核人 | 任占凤 | 1600000000201150 | 44070034990 |
技术专家 | 彭安芹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何春燕、任占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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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1年 11月18日、2022年11月16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1月 5 日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