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24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鹤山市共和镇平汉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新建年产22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日,经济类型为其他,2020年12月14日由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刘伟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MA4WXH3U4H;营业期限:长期。住所: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委会山顶村原平汉石吭石场旧址;经营范围:开采、销售:建筑用花岗岩;加工、销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取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鹤山市共和镇平汉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证号:C4407842021097100152569,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区范围由39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9060km2,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标高:+242m~-60m,生产规模:220万立方米/年,有效期:2021年9月7日至2038年2月7日。 由于矿区范围内由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委会山顶村设立的原鹤山市共和平汉石坑石场,于2010年9月其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已依法关闭多年,故平汉矿区属于矿山新建项目。 该项目采用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拓方式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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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论 | 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鹤山市共和镇平汉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新建年产22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其证照及技术资料齐全,其总平面布置,拟采用的开采要素、开采方式、生产工艺和辅助系统按照《可研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杨 新 | 0800000000205521 | 44060010991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鲍 丹 | 1700000000100177 | / |
黄东波 | 1500000000301701 | 44180176460 | |
王程媛 | S011044000110192002585 | 44150170357 | |
李会武 | 1700000000100178 | 44070034986 | |
技术负责人 | 白军全 | S011044000110191001099 | 42070028239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齐向上 | S011044000110191001003 | 44180176423 |
报告审核人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杨新、鲍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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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1年9月13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2月15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