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1-1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湛江科汇气体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回收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 |
湛江科汇气体有限公司在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国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南侧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回收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产品为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该项目的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该项目已于2019年4月2日取得由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440823-26-03-013925),分二期进行建设;湛江科汇气体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回收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广东汇成安全健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出具《湛江科汇气体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回收项目(一期)安全评价报告》(编号:HCAP-2019-242(YP),出版日期:2021年1月11日),并于2021年3月16日取得由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编号:湛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001号),由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湛江科汇气体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回收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出版日期:2021年3月11日,主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设计),并于2021年3月16日取得由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编号:湛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7号)。 该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21年底建设完成,并于2022年1月26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回执》(粤湛危化项目备字〔2022〕3号),试生产期限: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5月8日。自2022年2月至3月,本项目已进行近2个月的试生产,试生产过程中,各方面运行状况良好,产品满足品质要求,发现的异常情况已得到及时解决,现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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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论 | 湛江科汇气体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回收项目(一期)的安全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配套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改)规定的安全验收条件。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姚 仁 |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雨田 | 1600000000301523 | /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杨 戆 |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 | |
袁景辉 | 0800000000303906 | /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覃敏锋 | 1700000000301579 | / |
报告审核人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姚仁、李雨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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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1年12月21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5月8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