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广东锐涂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甲类车间、仓储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广东锐涂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甲类车间、仓储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广东锐涂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为“锐涂化工”或“该公司”)于2010年11月17日在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81564589404U,住所位于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精细化工基地,法定代表人杨吉顺,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公司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2828,丙烯酸树脂(2000t/a)、环氧绝缘漆(2000t/a)、环氧防腐漆(1000t/a)、醇酸树脂(8000t/a)、聚氨酯树脂(1000t/a)),有效期至2024年3月22日。
锐涂化工甲类车间、仓储扩建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为:在原有甲类车间内新增设备(13个导热油加热反应釜、6个兑稀罐、3个分散釜、2个乳化罐、2个调漆罐、6个滴加罐、12个高位槽及其它配套设备设施),不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产品及产能变化.
该项目已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已进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分别于2020年5月15日取得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清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0]9号),于2020年8月14日取得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清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0]15号),于2021年1月19日取得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回执》(清危化项目备字[2021]2号),试生产期限为2021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18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为期近12个月的试生产,现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项目结论 广东锐涂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甲类车间、仓储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王美娟 S011044000110192002647 36140156071
评价报告编制人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姚  仁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袁景辉 0800000000303906 ——
杨  戆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180176423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王美娟、高义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1年12月3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等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4月2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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