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12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高性能聚丙烯项目一期工程-丙烷低温储罐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日期: 2022-07-2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12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高性能聚丙烯项目一期工程-丙烷低温储罐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为“东莞巨正源”或“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08月28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私营),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壹亿元,法定代表人王立贵,住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石化三路19号。
该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虎门港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内建设有12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高性能聚丙烯项目一期工程(产能为60万吨/年),主要装置有1套60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2套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1套2000吨/年PSA制氢装置,丙烷低温储罐区(2台)、常温压力罐区以及公用工程和其他辅助生产设施等。产品为聚丙烯,中间产品为丙烯,副产品为氢气、丁烷、戊烷。
由《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12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高性能聚丙烯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可知,已对一期工程主要装置1套60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2套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1套2000吨/年PSA制氢装置,丙烷低温储罐(1台)、常温压力罐区以及公用工程和其他辅助生产设施等进行了安全竣工验收。现因生产需求,建设另1台12万m³丙烷低温储罐。
本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范围内的12万m³丙烷低温储罐(即丙烷低温储罐二)于2018年7月3日取得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东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8﹞004号);于2018年7月23日取得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东安监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8﹞003号);于2021年10月27日取得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回执》(东应急危化项目备字﹝2021﹞008号),试生产期限为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四个多月的试生产,试生产平稳,现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项目结论 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12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高性能聚丙烯项目一期工程-丙烷低温储罐二的安全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王美娟 S011044000110192002647 36140156071
评价报告编制人 丁  禹 1700000000200529 52110111059
李雨田 1600000000301523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袁景辉 0800000000303906 10050006949
杨  戆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180176423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王美娟、丁禹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2年2月18日——2022年2月25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等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4月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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