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简介 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志化工”或“该公司”)位于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电厂路12号,成立于2011年12月28日,法定代表人:贾国梁,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聚碳酸亚酯多元醇、聚碳酸酯多元醇、碳酸丙烯酯、金属表面处理助剂、表面活性剂、工业洗涤原料助剂、表面工程化学品、丙烯酸羟丙酯、丙烯酸羟乙酯、甲基丙烯酸羟丙酯、甲基丙烯酸羟乙酯、精细化工产品、化工助剂、机械设备、环保设备、合成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装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环保技术、化工技术的研发、咨询及技术转让;厂房租赁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污水处理;货物道路运输。
该公司设有1套4万吨/年聚碳酸亚酯多元醇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1套5500吨/年电镀产品复配的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其中生产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环氧丙烷年使用量28500吨,超过《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最低年设计使用量(360吨/年)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于2021年4月23日取得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变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证书编号:粤惠危化使字[2021]000002号),许可品种:1、2-环氧丙烷(28500吨/年),有效期至2023年7月5日。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该公司涉及的1,2-环氧丙烷、乙醇、硝酸、二甲胺溶液、过氧化氢溶液[20%≤含量≤60%]、丙烯酸、硝酸钠、1,4-丁炔二醇、柴油属于辨识范围的危险化学品,对其生产单元、储存单元进行分单元辨识,其中501甲类储罐区储存单元、303甲类厂房生产单元构成重大危险源,于2019年4月19日取得了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BA粤441303[2019]005),有效期至2022年4月18日。
基于该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即将满三年,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79号修改)第十一条:“(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的规定,该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需重新进行评估。为此,该公司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项目结论 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501甲类储罐区单元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303甲类厂房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等级与事故控制能力基本相匹配,其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监控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方面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重大危险源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张惠球 S011044000110192002642 44180175999
评价报告编制人 姚  仁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王美娟 S011044000110192002647 36140156071
杨  戆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180176423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黄俊华 注册安全工程师 AG00247235
任占凤 注册安全工程师 0024074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2年3月18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3月3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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