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接收站液氮系统改造项目安全评价

日期: 2022-09-3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接收站液氮系统改造项目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广东大鹏公司LNG接收站现有氮气系统由液氮系统(单元)及PSA制氮系统(单元)和氮气增压储存系统(单元)三部分组成,因LNG接收站现有PSA制氮机长期无法达到设计能力,制氮系统运行维护成本较高等原因,导致氮气供给不足,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液氮系统进行改造,增加液氮储存及供应,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生产。
项目结论 广东大鹏液化气有限公司接收站液氮系统改造项目在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及公用辅助工程等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其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丁禹 1700000000200529 52110111059
评价报告编制人 高义 0800000000102912 /
姚仁 S011044000110192002765 44220307995
袁景辉 0800000000303906 /
杨戆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180176423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丁禹、高义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2年1月20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2月2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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