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5-09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和平县贝墩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和平县贝墩加油站(以下简称“贝墩加油站”或“该加油站”)成立于2010年01月14日,投资人为凌维,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住所位于和平县贝墩镇拥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4699732191B,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贝墩加油站于2020年9月25日取得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44P60175号),有效期至2025年9月25日;于2018年12月21日取得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粤河危化经字[2018]0058),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0日,许可范围:汽油(备注:三级加油站,其中汽油罐25m3×2个,柴油罐25m3×1个,停用罐25m3×1个);其防雷设施经检测合格,取得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出具的《广东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编号:粤雷检[2021]YFPH-2-0129号),有效期至2022年02月13日;其消防设施经验收合格,持有和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和公消验[2008]第7号)。 贝墩加油站从上次换证至今,于2020年进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由于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 贝墩加油站设有3个埋地油罐,其中汽油罐2个,容积均为25m3,0#柴油罐1个,容积均为25m3,总储存能力为62.5m3(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油罐总容积V≤90m3,且汽油罐单罐容积V≤30m3、柴油罐单罐容积V≤50m3,属三级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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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论 | 综上所述,和平县贝墩加油站的安全现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要求,现场设备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的要求。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姚 仁 |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杨 戆 |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 | |
郭驰毅 |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佩琪 | S011044000110192002651 | 44180176458 |
报告审核人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高 义 郭驰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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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12月8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