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6-07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1,2号和4,5号焦炉废水深度处理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1、项目名称: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1,2号和4,5号焦炉废水深度处理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韶钢厂内; 4、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主要内容:1号2号和4号5号焦炉废水深度处理改造项目主要对原有废水系统、深度处理系统两部分改造,废水系统改造包含1号2号焦炉脱硫废液预处理系统、废水系统大修和臭气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包括深度预处理系统、废水系统、膜分离系统、污泥浓缩系统四个工艺段,酚氰废水深度处理规模按100m3/h进行设计; 6、项目规模:包含1号、2号和4号、5号焦炉酚氰废水处理站出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煤气冷凝水收集、化产工序地面冲洗水3部分组成。废水深度处理规模为100m3/h; 7、项目总投资:4557.91万元; 8、项目背景: 1号、2号焦炉废水处理站与110万吨焦炭/年的1号、2号焦炉工程配套,主要处理1号、2号两座6m 焦炉产生的酚氰废水,设计污水年处理能力为48.2万吨。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后处理工艺,生物处理采用AOHO(厌氧+好氧+水解+好氧)工艺。实际运行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超出《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直排的要求。 4号、5号焦炉废水处理站与70万吨焦炭/年的4号、5号焦炉工程配套,主要处理4号、5号两座4.3m焦炉产生的酚氰废水,设计污水年处理能力为61.3万吨。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后处理工艺,生物处理采用AO2(厌氧+好氧+好氧)工艺。实际运行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也超出《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直排的要求。 随着国家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强,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向高质量增长转变,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钢铁行业进入超低排放的“快车道”。梅花河流域的污染整治也已列为韶关市政府重要工作,而《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将北江列为重点保护与治理的水体,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治理。 9、项目的主要改造内容和建设目标 1)收集全厂55个焦炉煤气排水器和56个切割焦炉煤气排水器产生的冷凝水,水量约11m3/h,收集槽车运送至4号、5号焦炉酚氰废水处理系统月牙池,缓慢投加到生化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增加1号、2号焦炉脱硫废液脱氰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出水回到1号、2号焦炉蒸氨系统脱氨。 3)1号、2号焦炉和4号、5号焦炉废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更换鼓风机、曝气装置、管路系统,安装PH和ORP等在线检测仪表,集控运行数据采集、分析,利于智能生产管理。 4)1号、2号和4号、5号焦炉酚氰废水处理站设置除臭装置,对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改善废水处理站周边卫生环境。 5)增加1号、2号和4号、5号焦炉废水深度处理系统。 经生化改造和深度处理后,出水COD、总氮、总氰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直排标准。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尾水水量为100m3/h,其中处理后尾水70m3/h用于6号、7号高炉冲渣和炼钢厂二工序焖渣池,30m3/h用于5号、6号烧结机的一混和二混拌料。 酚氰废水经处理后排至韶钢水处理中心,经处理后外排至梅花河(北江二级支流),最终流入北江(珠江的第二大水系),对北江的水质存在潜在污染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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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论 |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1,2号和4,5号焦炉废水深度处理改造项目的选址及平面布置、工艺、消防系统、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的安全条件等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落实评价报告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该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张惠球 | S011044000110192002642 | 44180175999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惠球 | S011044000110192002642 | 44180175999 |
姚仁 |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 | |
李雨田 | 1600000000301523 | / | |
技术负责人 | 李会武 | 1700000000100178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报告审核人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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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1年3月4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8月5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