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中山市古镇七坊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山市古镇七坊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中山市古镇七坊加油站(以下简称“该加油站”)成立于1992年6月9日,营业场所位于中山市古镇岐江路外海大桥脚,法定代表人熊容容,经营范围: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重油、日用百货;食品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成品油零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于2020年3月31日取得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44T61049号),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取得中山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粤中危化经字[2019]000026号),有效期至2021年3月29日,许可范围:汽油(1630)、柴油[闭杯闪点≤60℃](1674)。(备注:三级加油站,汽油罐30m³×2个、柴油罐30m³×2个);其防雷设施经检测合格,取得陕西华云防雷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技术合格证》及《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档案号:华云检[2020]2-0977号),有效期至2021年5月14日;该加油站持有中山市公安消防局核发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中公消监[2000]危经字073号)和相关证明材料。
该加油站设有6个埋地油罐,4个埋地油罐正常运行,2个埋地油罐停用,4个正常运行的埋地油罐容积均为30m³,有92#汽油罐1个、95#汽油罐1个和0#柴油罐2个,总储存能力为90m³(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总容积V≤90m³,且汽油罐单罐容积V≤30m³、柴油罐单罐容积V≤50m³,则属三级加油站。
项目结论 中山市古镇七坊加油站的安全现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等的要求,现场设备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的要求。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评价报告编制人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李雨田 1600000000301523 44090067206
邱志球 1600000000301480 /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覃敏锋 1700000000301579 /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高义、邱志球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0年11月5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3月2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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