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8-18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东莞市永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公司库区占地面积为79000m2,内有燃料油罐区、实桶仓库、灌桶间、汽车装车台,以及相关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储罐区分为A、B两区,共有固定顶储罐15个,总容量为23400m3(三级油库);码头泊位一个,长60m,宽8m,设计等级2000t,货物吞吐量达16万吨/年;该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东危化经字[2017]000167号,有效期至2020年12月4日),许可范围包含19种危险化学品(有环己烷、丙酮、石脑油、甲基苯、甲醇、乙醇[无水]、1-丙醇、2-丙醇、2-丁酮、甲基叔丁基醚、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乙酸仲丁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正丁醇、异丁醇、环己酮、丙烯酸正丁酯、2-丁氧基乙醇)。现申请换证,与上次换证相比,单位名称、经营地址均未发生变化。 受该公司的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对该公司的安全现状进行了评价。 |
||
项目结论 |
东莞市永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 东莞市永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之后至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取得之前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在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后,不得降低经营条件,应进一步规范、完善并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改进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满足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保障公司的安全经营。 本报告只对东莞市永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评价时的经营现状作出评价,若该公司经营场所改建、扩建、迁移;储存场所改建、扩建、迁移;扩大经营范围;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重新进行安全评价,重新向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李文 | 0800000000102773 | 44090063108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文 | 0800000000102773 | 44090063108 |
高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
叶建锋 | 1600000000301446 | /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报告审核人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李文、叶建锋 |
||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0年10月30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