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广州分公司现有的炼油区和化工区内,项目总投资为1478961万元(用汇2835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86405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871070万元,土建、公用工程及其他投资51533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2556万元。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为:渣油延迟焦化装置改造为渣油加氢装置,重油催化裂化装置改造为催化裂解装置,改造气体深加工装置、气体分馏装置、烷基化装置、连续重整装置、丁二烯装置、汽油加氢装置、聚乙烯和聚丙烯等装置;以及相应配套的储运和热力管网、给排水、供热供风、供电和凝结水回收等公用工程配套改造。
1)本项目生产、储存过程中涉及到氢气、燃料气(或叫干气,含氢、甲烷、乙烷等组分)、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乙烷、乙烯、丙烷、丙烯、丙炔、1-丁烯、1,3-丁二烯、液化石油气、C4(正丁烷、异丁烷)、原油、汽油、石脑油、己烷、苯、甲苯、混二甲苯、甲醇、乙腈、二甲基二硫(DMDS)、三乙基铝、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硫化氢、碱液(NaOH溶液)、乙醇胺、硫酸、氮气、氧气、氨、亚硝酸钠、六氟化硫等危险化学品;其中,氢、燃料气(或叫干气,含氢、甲烷、乙烷等组分)、天然气(甲烷)、乙烷、乙烯、丙烯、液化石油气、原油、汽油、石脑油、1,3-丁二烯、苯(含粗苯)、甲苯、甲醇、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硫化氢、氨等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涉及的N-甲基二乙醇胺(MDEA)属于监控化学品;涉及的甲苯、硫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3)本项目的氨、液化石油气、汽油、甲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本项目的氢气、燃料气(或叫干气,含氢、甲烷、乙烷等组分)、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乙烷、乙烯、丙烷、丙烯、1-丁烯、1,3-丁二烯、液化石油气、原油、汽油、石脑油、戊烷、己烷、苯、甲苯、混二甲苯、甲醇、乙腈、硫化氢、硫酸、氮气、氧气、氨等属于《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的通知》中的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
5)本项目的12 套改造装置涉及到“加氢反应工艺、裂解(裂化)工艺、烷基化工艺和聚合工艺”等四类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6)本项目的生产、储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火灾和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容器爆炸、坍塌、车辆伤害、高温危害、低温危害、噪声危害、粉尘危害、电离辐射等,其中,最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和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本项目生产、储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职业中毒、噪声、粉尘、高温、低温等,其中,最主要有害因素是职业中毒。
项目结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在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及公用辅助工程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并严格实施后,其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建成后能够安全运行,其安全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温新杰 0800000000102886 44080060332
评价报告编制人 温新杰 0800000000102886 44080060332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吕雅伦 S011044000110192002595 44190222745
姚  仁 S011044000110192002765  
亢  辉 0800000000102768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赵宇明 1700000000301680 44180201227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180176423
报告审核人 任占凤 1600000000201150 44070034990
技术专家 吕夏洪 化工机械 化工机械高级工程师
廖首春 生产过程自动化、仪表 仪表自动化高级工程师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温新杰、何春燕、吕雅伦、汪丰梅、姚 仁、吕夏洪、刘斌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1年3月11日 - 2021年3月16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 4 月 27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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