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8-05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惠州市中油慧城能源有限公司高新园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惠州市中油慧城能源有限公司高新园加油站(以下简称“高新园加油站”或“该加油站”)于2021年3月24日取得《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粤惠)名称预核(内)字[2021]第44130012100084640号)。 惠州市中油慧城能源有限公司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惠州市鑫慧城投资公司签订了《加油站合作协议》,拟在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片区B-10-02地块新建加油站,该加油站用地取得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08534号)。于2020年12月28日取得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出具的《关于确认惠州市序号10#编码惠城区新规10#加油站规划点的复函》(惠內能重函[2020]644号)。 高新园加油站拟占地面积为4933.86㎡,拟设埋地双层油罐4个,其中0#柴油罐30m3×1个,92#汽油罐30m3×1个,95#汽油罐30m3×1个,98#汽油罐15m3×1个,按加油站等级划分总容积为105m3,折合汽油容积90m3(柴油折半),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油罐总容积V≤90m3,且汽油罐(单罐)容积V≤30m3,柴油罐(单罐)容积V≤50m3,属三级加油站;拟设置5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安装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分散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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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论 | 惠州市中油慧城能源有限公司高新园加油站新建项目在站址选择、站内平面布置、主要技术、工艺装置、设备设施及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在采取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并严格实施后,具备设立的安全条件。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美娟 | S011044000110192002647 | 36140156071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美娟 | S011044000110192002647 | 36140156071 |
高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
姚 仁 |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报告审核人 | 何春燕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王美娟、高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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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1年4月7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4月13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