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和平县彭寨镇安坳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日期: 2020-10-19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和平县彭寨镇安坳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粤河安经(甲)字[2017]YP3007)有效期:2017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许可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备注:三级加油站,其中汽油罐20m3×2个,柴油罐20m3×1个),总储存能力为50m3(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总容积V≤90m3,且汽油罐容积V≤30m3,柴油罐容积V≤50m3,属三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从上次发证至今,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河环[2019]20号)文件,于2019年9月28日完成原地罐容、罐数、油品品种及位置不变更换双层罐,其他设备设施、防火间距等没有改变,没有进行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状况良好。由于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
项目结论 和平县彭寨镇安坳加油站的安全现状符合安全要求。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高义 0800000000102912 /
评价报告编制人 高义 0800000000102912 /
邱志球 1600000000301480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惠球 S011044000110192002642 44180175999
报告审核人 齐向上 1100000000100089 44180176423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高义、邱志球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19年 11 月 20 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12月2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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