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2-11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民众油库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民众油库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沿江村沿祥路2号,建设的油库储罐总容积40000m3属于30000 m3≤TV≥100000 m3,为二级石油库,于2017年3月15日取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BA粤44200010220161051II,有效期至2020年3月14日),于2017年5月3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中安经字[2017]0160号,有效期至2020年5月30日),许可范围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品种:汽油(1630)、柴油(1674)。(汽油储存罐5000m³×4、柴油储存罐5000m³×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中国石油民众油库危险化学品的存在量构成了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中国石油民众油库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十三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79号修改)、《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粤安监[2013]17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该油库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需重新进行评估。为此,该油库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具体评估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民众油库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库区以及相关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和安全管理状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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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民众油库储存单元(汽、柴油储罐组)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级别为一级。该油库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等级与事故控制能力基本相匹配,其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监控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方面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重大危险源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条件。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黄佩琪 | S011044000110192002651 | 44180176458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谭 悦 | 1700000000200929 | 44190222702 |
姚 仁 |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报告审核人 | 任占凤 | 1600000000201150 | 44070034990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黄佩琪、谭悦、姚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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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0年3月10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6月12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