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7-1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和平县博隆贸易有限公司龙湖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和平县博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隆公司”或“该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取得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4MA4UJT9YXP,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东方名座10号铺二楼;法定代表人:陈赵东;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经营范围:生态农业开发;农产品销售;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生态旅游开发;国内商业贸易;食品超市经营;零售汽油、柴油(由分支机构经营);租赁经营加油站(由分支机构经营);汽车美容。 该公司在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龙湖村进站公路旁新建加油站,已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油站名称为:和平县博隆贸易有限公司龙湖加油站(以下简称“龙湖加油站”或“该加油站”)。新建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工程内容包括:加油罩棚一座(罩棚下设置3台税控三油品六枪加油机)、油罐区设置埋地油罐4个(其中汽油罐30m3×3个,柴油罐30m3×1个,折合汽油总容量为105 m3)、工艺管线及配套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站房等设施。 该加油站建设工程于2016年6月28日取得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州市73#佛山市佛顺D4#河源市53#63#汕尾市139#茂名市78#336#肇庆市高要6#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6]179号),于2016年7月7日取得广东省河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河源市53#63#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河经信函[2016]250号),并已取得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査告知性备案回执》(河安监危化项目备字〔2018〕17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河安监危化项目备字〔2018〕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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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何新华 | 1700000000201000 | 0070791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惠球 | 1500000000301697 | AG00207648 |
姚 仁 | 1600000000301410 | /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0082174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0082204 |
报告审核人 | 高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何新华、张惠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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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9年7月9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勘查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公用工程等情况。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0月30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