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清远市顺昌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清远市顺昌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清远市顺昌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为“顺昌公司”或“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3日,住所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石岭乡茶辽村,法定代表人:刘国全,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顺昌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粤清城安经字[2016]35号),有效期至:2019年10月8日,许可范围:氨(2)、氮[压缩的或液化的](172)、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642)、氩[压缩的或液化的](2505)、氧[压缩的或液化的](2528)、乙炔(2629),经营方式: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门店经营)。
顺昌公司自上次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来,经营过程至今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安全状况良好。此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许可范围申请增加丙烷(139),故危险化学品品种共7种。其中,乙炔、氮[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氩[压缩的]和氧[压缩的]属于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门店经营)品种,设有气瓶间;丙烷和氨属于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贸易经营),瓶库不设储存。
顺昌公司此次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特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何春燕 1100000000200586 AG00265628
评价报告编制人 张惠球 1500000000301697 AG00207648
姚仁 1600000000301410 /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0082174
过程控制负责人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0082204
报告审核人 高义 0800000000102912 /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何春燕、张惠球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10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了解管理现状及其他企业情况,整改复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9月2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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