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12-1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和平县林寨强发加油站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和平县林寨强发加油站(以下简称“林寨强发加油站”或“该加油站”)于2012年8月29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4734131552A),位于和平县林寨镇沿江路3号,投资人为黄德敬,公司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于2018年5月23日换证取得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河安经(甲)字[2018]YP1418),于2016年5月4日取得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44P30092号)。 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减少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林寨强发加油站在原址上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扩建前为三级加油站,设置有汽油罐15m3×2个,柴油罐30m3×1个,停用罐15 m3×1个、30m3×1个;扩建后为二级加油站,本次建设工程内容包括:罩棚下设置3台四枪加油机、加油亭南侧车行道下设置埋地油罐3个(其中92#汽油罐50m3×1个,95#汽油罐30m3×1个和0#柴油罐30m3×1个,折合汽油总容积为95 m3(柴油储罐折半计算))、工艺管线及配套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等设施,站房、罩棚、停车棚等不变。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总容积90 m3<V≤150m3,且单罐容积V≤50m3,则林寨强发加油站扩建后加油站级别为二级,设卸油及加油油气回收。 该加油站建设工程于2018年6月取得广东省河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扩建加油站批复,于2018年8月30日已取得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査告知性备案回执》(河安监危化项目备字〔2018〕26号),于2018年11月26日取得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河安监危化项目备字〔2018〕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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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高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美娟 | 1500000000301901 | AG00203619 |
姚仁 | 1600000000301410 | /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0082174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曹光明 | 12000000000200685 | AG00265479 |
报告审核人 | 齐向上 | 1500000000200973 | AG00265479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王美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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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9年4月10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了解管理现状及其他企业情况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5月15日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