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12-1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有机溶剂技改扩建项目 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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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 2012 年,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 325 国道东南侧东坑村,是一家专门从事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与利用的企业,年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总规模为19.85万吨。法定代表人为陈昌福,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依法须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废有机溶剂回收车间(13#厂房)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2016年7月26日取得了由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7月25日,许可范围: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2829,硝基漆稀释剂)、异丙醇(111)、甲醇(1022)、乙醇(无水)(2568)、甲苯(1014)、乙腈(2622)、石脑油(1964)、乙酸乙酯(2651)、乙酸丁酯(2657)、四氢呋喃(2071)、环己烷(953)、N,N-二甲基甲酰胺(469)、丙酮(137)、丁酮(236)***。 该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8 日取得鹤山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 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 440784201300001 号),取得鹤山市人民政府颁发 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鹤国用(2013)第 002294 号、鹤国用(2014)第 002104 号),以及鹤山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 第 44078420300252 号),并在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备案编号:13790043001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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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何新华 | 1700000000201000 | 0070791 |
覃敏锋 | 1700000000301579 | / | |
技术负责人 | 李会武 | 1700000000100178 | 0024099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球 | 1500000000301697 | AG00207648 |
报告审核人 | 杨敬庆 | 1600000000100189 | 0127089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高义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8年8月23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了解管理现状及其他企业情况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9月25日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