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5-09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江门市蓬江区积溪石场有限公司 扩建年产62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 1#排土场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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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江门市蓬江区积溪石场有限公司,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隶属蓬江区棠下镇管辖。公司前身为“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五洞南沙石场”,于2014年4月更名,于2015年更换法人代表,目前持有的《营业执照》于2015年10月29日由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3304279450H;经营范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凭有效的矿产资源开采批复文件经营);销售:花岗岩,砂,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4年积溪石场经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和规模,于2014年11月7日取得江门市国土资源局颁发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407002010127130087365,有效期:2014年11月7日至2023年3月7日,生产规模:62.00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3247km2,开采深度:由198m至10m标高,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2014年12月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该项目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编制,经审查备案取得了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 2015年3月对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于2015年5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于2018年5月10日顺利延期,有效期至2021年5月9日。 根据开采设计方案,矿区开采境界内采出矿石量586.3万立方米,表土剥离量为126.4万m3,剥离土可以外运销售,用于填路等,企业与蓬江区棠下镇百达建材厂约定了土方外销协议,每年可消化40万立方米废土,矿区北西侧260m处山沟设一排土场作为中转用,排土场设计总容积约43.8万立方米。 在生产期间,由于矿区实际需要,于2018年2月委托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新增1#排土场进行专项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并经江门市蓬江区安监部门审查通过,于2018年4月26日出具了“关于《江门市蓬江区积溪石场有限公司扩建年产62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1#排土场专项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意见”。 1#排土场设置在紧邻矿区东南侧界外旧采坑中,且沿旧采坑东侧边帮分层堆排。江门市蓬江区积溪石场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将该项目安全设施委托相应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担任施工和监督工作。在建设单位给予设备、物资、经济,安全管理等的大力支持下,1#排土场安全设施于2018年10月30日施工完毕,并于2018年10月31日开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运行,2018年11月30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出具了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为提前做好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准备,建设单位于2018年11月28日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1#排土场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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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永杰 | 1500000000302387 | 025786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鲍 丹 | 1700000000100177 | 023808 |
肖荣胜 | 1100000000201345 | 0024077 | |
冯烈龙 | 1500000000300849 | 025736 | |
技术负责人 | 李会武 | 1700000000100178 | 011704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齐向上 | 1500000000200973 | 025757 |
报告审核人 | 许 畅 | 0800000000205443 | 010880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王永杰、鲍丹、冯烈龙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8年12月21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座谈、资料收集、提出整改建议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 1月23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