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惠州市盛和化工有限公司增塑剂产品结构优化项

日期: 2019-07-03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惠州市盛和化工有限公司增塑剂产品结构优化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惠州市盛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化工公司”或“该公司”) 成立于2010年4月,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53683748。厂址位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区滨海十二路L3地块,法定代表人:杨财新,注册资本:贰仟陆佰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环保型增塑剂、富马酸、不饱和聚酯树脂等。该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取得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惠危化生字[2018]0007),许可范围:生产场所地址:惠州大亚湾石化区滨海十二路L3地块(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酯项目);许可品种: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闭杯闪点≦60℃】(2828),不饱和聚酯树脂,有效期:2018年2月13日至2021年2月12日。
该公司现生产增塑剂5万t/a(其中对苯二甲酸二辛酯(DOTP)25000t/a、偏苯三酸三辛酯(TOTM)19000t/a,己二酸二辛酯(DOA)6000t/a)。现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产品市场行情较好,考虑对增塑剂生产线进行优化改造,附加值高;同时又可利用厂内富余的高温凝结水闪蒸出的低压蒸汽,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故拟上“增塑剂生产线产品结构优化”项目,即利用现有塑化剂装置,增加生产DBP;同时不再生产TOTM和DOA;但增塑剂总产能不变(5万t/a):其中DBP3.5万t/a,DOTP1.5t/a。该项目原料和产品储存依托原有储罐区和仓库。
本项目属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原有设备,调整原料配方生产新的产品;本项目产品DBP不是危险化学品,但因盛和化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因此,本项目参照危险化学品及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相关法规标准进行评价;评价范围包括: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主要设备设施、自动控制流程、安全条件及公用辅助工程等方面。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企业安全管理的需要,保证项目建成后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实现该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和生产、利润的同步增长,惠州市盛和化工有限公司特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其增塑剂产品结构优化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何春燕 1100000000200586 AG00265628
评价报告编制人 何新华 1700000000201000 0070791
  杨敬庆 1600000000100189 0127089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0082174
过程控制负责人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0082204
报告审核人 张懿 0800000000102741 0006613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何春燕、何新华、杨敬庆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19年2月27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了解管理现状及其他企业情况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5月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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