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4-0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河源南玻矿业有限公司柳城玻璃用石英岩矿 年产28万吨玻璃用石英岩露天开采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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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河源南玻矿业有限公司柳城玻璃用石英岩矿是开采玻璃用石英岩企业,企业位于东源县柳城镇,行政上隶属东源县柳城镇赤江村管辖。 河源南玻矿业有限公司柳城玻璃用石英岩矿(以下或简称为南玻矿业)采矿权人为河源南玻矿业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年01月04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1625000002142;登记机关:东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期限至长期;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加杰,住所位于东源县柳城镇下坝村文笔山大桥旁,经营范围:露天玻璃用石英岩开采、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日期:2015年2月5日。 河源南玻矿业有限公司柳城玻璃用石英岩矿于2014年10月31日取得了由河源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416002009057130023462,有效期限为2014年10月3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矿种:玻璃用石英岩;生产规模:28×104t/a;矿区面积:0.1647km2;开采深度:+295m至+120m。 于2017年2月14日经河源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4416002009057130023462,有效期:2017年2月14日至2031年2月14日,生产规模:28万吨/年,矿区面积:0.1647km2,开采深度:由+295m至+120m标高,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 河源南玻矿业有限公司柳城玻璃用石英岩矿于2016年2月1日取得由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FM安许证字【2016】 Pa002I,单位名称:河源南玻矿业有限公司柳城玻璃用石英岩矿,有效期为2016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2013年3月修订)的通知(粤安监〔2013〕60号)要求,企业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时,应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南玻矿业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未发生死亡事故,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因此,受企业的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其南玻矿业露天开采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为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露天开采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提供重要参考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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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朱 干 | 1700000000201010 | 0082206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鲍 丹 | 1700000000100177 |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0082204 | |
技术负责人 | 李会武 | 1700000000100178 | 0024099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齐向上 | 1500000000200973 | AG00265479 |
报告审核人 | 许 畅 | 0800000000205443 | 0024975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朱干 鲍丹 曹光明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8年10月19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月4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