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潮州市潮安区石壁潭采石场有限公司 年产10万立

日期: 2019-04-0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石壁潭采石场有限公司
年产1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潮州市潮安区石壁潭采石场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为石壁潭采石场)采是开采建筑用花岗岩企业,企业位于潮安区登塘镇,行政上隶属潮安区登塘镇田东村石壁潭管辖。公司矿权人为潮州市潮安区石壁潭采石场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成立,经营范围: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加工、销售:碎石料;销售:建筑材料,建筑机械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潮州市潮安区石壁潭采石场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经潮州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4451002009047120013137,有效期:2015年2月13日至2020年2月13日,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0635km2,开采深度:由+237.17m至+92.7m标高,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
潮州市潮安区石壁潭采石场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取得由潮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FM安许证字[2015] Ua009Ⅱ1,单位名称:潮州市潮安区石壁潭采石场有限公司,有效期为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2013年3月修订)的通知(粤安监〔2013〕60号)要求,企业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时,应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石壁潭采石场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未发生死亡事故,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因此,受企业的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其石壁潭采石场露天开采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为潮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露天开采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提供重要参考意见。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朱  干 1700000000201010 0082206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永杰 1500000000302387 AG00248531
  冯烈龙 1500000000300849 /
技术负责人 李会武 1700000000100178 0024099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1500000000200973 AG00265479
报告审核人 许  畅 0800000000205443 0024975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朱干 王永杰 冯烈龙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18年8月19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10月2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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