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7-3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广发石材有限公司樟雄石场 年产50.00万吨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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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肇庆市高要区广发石材有限公司樟雄石场(以下或简称为“樟雄石场”)是一家露天开采水泥用石灰岩的矿山企业,行政区划隶属高要区禄步镇管辖。 肇庆市高要区广发石材有限公司于1996年7月9日成立。由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了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31954789007;法定代表:赖锡崇;营业场所: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樟路管理区洞尾村(斩笛坑);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加工、生产、销售:石料;露天开采水泥用石灰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樟雄石场原持有《采矿许可证》为高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1年10月9日颁发,有效期至2022年2月10日,矿山名称:高要市广发石场有限公司樟雄石场;采矿权人:高要市广发石材有限公司。2016年10月9日进行了名称变更,新证由肇庆市高要区国土资源局高要分局于2016年10月9日颁发。证号为C4412002009057120019791,采矿权人变更为“肇庆市高要区广发石材有限公司”;矿山名称变更为“肇庆市高要区广发石材有限公司樟雄石场”;经济类型由“私营有限公司”变为“有限责任公司”。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生产规模:50.00万吨/年;矿区面积:0.1007km2;有效期限为2016年10月9日至2022年2月10日;开采深度:+160m至+50m。 采矿证变更名称后,安全生产许可证接着变更。樟雄石场现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肇庆市高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编号:(粤)FM安许证字〔2016〕HDa003III1,有效期为2016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8日。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78号修改)的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2013年3月修订)的通知(粤安监〔2013〕60号)要求,企业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时,应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樟雄石场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未发生死亡事故,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因此,受企业的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其年产50.00万吨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露天开采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提供重要参考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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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永杰 | 1500000000302387 | AG00248531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鲍 丹 | 1700000000100177 | / |
黄东波 | 1500000000301701 | AG00265566 | |
技术负责人 | 许 畅 | 0800000000205443 | 0024975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齐向上 | 1500000000200973 | AG00265479 |
报告审核人 | 朱 干 | 1700000000201010 | 0082206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王永杰、鲍丹、黄东波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8年5月 2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座谈、资料收集、提出整改建议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7 月17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