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晓星氨纶(珠海)有限公司新建甲类仓库项目 安

日期: 2019-07-3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晓星氨纶(珠海)有限公司新建甲类仓库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晓星氨纶(珠海)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和销售差别化化学纤维及氨纶丝的企业,目前主要生产氨纶丝,成立于2003年8月6日,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法定代表人为LEE CHANG HWANG,住所位于珠海市三灶镇海澄工业区。
由于晓星氨纶公司原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储存条件达不到安全要求,为改善安全储存条件,该公司拟在厂区内的LNG气化站的西北面预留用地上新建甲类仓库,仓库建筑面积为199.5m2,用于存放1,2-丙二胺、二乙胺、1,2-乙二胺、硫酸、盐酸等危险化学品和三甲乙基三胺、染色剂,总最大存储量约为95t。晓星氨纶公司属于工矿商贸企业,其生产过程中使用到危险化学品,该甲类仓库属于其配套储存设施,该新建甲类仓库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该项目所在的晓星氨纶公司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海澄工业区。整个厂区呈平面竖向布置,其东南面为机场东路,西南面为上表村零散民房,西北面为力达纺织(珠海)有限公司及珠海硕鸿电路板有限公司,东北面为中国航油加油站。该公司周边200m范围内没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也没有大型商场、学校、医院、影剧院等人流集中的建筑物。
新建甲类仓库位于晓星氨纶公司厂区西北面,其东南面为原有危险化学品仓库,东南面为LNG储罐区,西北面为厂区围墙,北面为厂内空地。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对象是晓星氨纶公司新建甲类仓库项目的选址;总图布置及建构筑物;甲类仓库的物料储存工艺;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和安全管理桔等。该项目的环保、卫生、抗震、界区外运输及其配套设施等则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此方面内容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也不包括物品的厂外运输环节和该公司厂区内原有的生产储存场所、办公生活场所及与该项目无关的公用工程设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6号,[2015]77号令修改)及《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程度,晓星氨纶公司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公司”)对其新建甲类仓库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评价报告编制人 姚  仁 1600000000301410 /
王美娟 1500000000301901 AG00203619
技术负责人 张  懿 0800000000102741 0006613
过程控制负责人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 0082204
报告审核人 李会武 1700000000100178 0024099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高义、姚仁、王美娟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18年11月7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勘查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等情况。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11月1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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