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1-01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韶关市龙韶实业有限公司龙归镇石背山石场 年产150万吨熔剂用石灰岩露天开采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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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韶关市龙韶实业有限公司龙归镇石背山石场(以下或简称为“石背山石场”)采矿权人为韶关市龙韶实业有限公司,石背山石场为开采熔剂用石灰岩露天矿山,企业行政区划隶属武江区龙归镇管辖。 韶关市龙韶实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26日取得由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0745501520J,法定代表人:刘东。 韶关市龙韶实业有限公司2005年12月26日成立分支机构,企业名称为:韶关市龙韶实业有限公司龙归镇石背山石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0783879647K,负责人:刘秀英;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场所: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石背山石场;经营范围:露天开采熔剂用石灰岩(在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3月17日);销售:石料、矿产品(不含稀有、贵重矿产品)、建筑材料;核准日期:2016年11月11日;登记机关: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石背山石场于2016年10月17日延续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4402002009046120009980),发证单位为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生产规模150万吨/年;开采矿种为熔剂用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自283.3m至63m;矿区面积0.2037km2;有效期自2016年10月17日至2022年3月17日。 石背山石场现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为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编号:(粤)FM安许证字[2015]Fa017Ⅱ3,有效期为2015年8月28日至2018年8月27日。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78号修改)的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2013年3月修订)的通知(粤安监〔2013〕60号)要求,企业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时,应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石背山石场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未发生死亡事故,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因此,受企业的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其年产150万吨熔剂用石灰岩露天开采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露天开采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提供重要参考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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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永杰 | 1500000000302387 | AG00248531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东波 | 1500000000301701 | AG00265566 |
朱干 | 1700000000201010 | 0082206 | |
技术负责人 | 许 畅 | 0800000000205443 | 0024975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齐向上 | 1500000000200973 | AG00265479 |
报告审核人 | 鲍丹 | 1700000000100177 | /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王永杰、黄东波、朱干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8年4月23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座谈、资料收集、提出整改建议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5 月3日 | ||
备注 |